临街商铺装修要办什么手续

装修宝典032

临街商铺装修要办什么手续,第1张

临街商铺装修要办什么手续
导读:1、商铺装修前,需要向商铺物业管理部门提供相关材料。比如装修队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装修公司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在此之外,还需要交纳一定的管理费及押金,并且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等,具体明

1、商铺装修前,需要向商铺物业管理部门提供相关材料。比如装修队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装修公司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在此之外,还需要交纳一定的管理费及押金,并且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等,具体明细可以跟物业管理沟通交流。

2、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对房屋进行装修之前,应当到房屋基层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办理开工审批。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工荷载的,要经房管人员与装修商户共同到房屋鉴定部门申办批准。

3、如果准备将房屋交给装修公司了,需要告知对方商铺的营业方向、目标人群的属性,有条件的应绘制房间草图,计划好房间或区域的使用功能,标明开间进深尺寸和选用的材料、颜色等。还有喜欢的装饰风格、对房间的要求等。最后腾空房屋,向施工单位提供的房间钥匙。

商铺装修的注意事项

1、门牌设计:

一般来说,设计新颖的招牌能达到引人注目的效果,而且也足以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在很多消费者的眼里,招牌的设计便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内商品的档次。

2、灯光设计:

通过不同照明强度与不同色泽的灯光进行搭配使用,不仅可以为顾客营造一个舒适的购物环境,而且其色彩也能达到 *** 消费者购买欲望的目的。

3、防范设计:

店铺装修不仅需要考虑到防火措施,还需要设计一定程度的防盗性。店铺内的装修材料要具备防火性能,其各项设计都需要保证后期电路检修是便捷的。

门面装修需要办理哪些相关手续?

1、店铺门头装修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如下:

(1)先到辖区内的城管监察中队申报要求办理门头设置许可证,获得其意见;

(2)带着城管监察中队的意见到各区的便民中心申请办理门头设置许可证;

(3)便民中心同意其申请后,到辖区内的城管监察中队,获得一份市区户外门头招牌设置门面装修许可证以及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副本;

(4)装修完工后,到辖区内的城管监察中队报备,检查合格后换发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

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

市场主体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五条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办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需提供什么材料

1、写明店铺具 *** 置、设置物结构、尺寸的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的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和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

3、原设置位置及欲设置物效果图。

装修许可证一般情况下是在物业管理部门办理。如果是公共场所进行装修要求办理消防安全手续等手续的,须前往城管部门进行报备和消防安全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装修。根据住建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修之前,应当到房屋基层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办理开工审批。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工荷载的,要经房管人员与装修户共同到房屋鉴定部门申办批准。所以装修之前需要办理装修许可证。

门面房装修应该持相关门面房资料,去所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办理店铺门头审批手续,领户外广告的审批表格。审查合格以后,再拿着填写审批表格,到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准。相关的业务部门会在在5个工作日以进行核准,审批同意后发放门面房装修核准证。

如何办装修许可证

(一)房屋装修申请表;

(二)房屋所有权证,对于房屋使用人提出申请,还应提交所有权人同意装修的证明;

(三)申请人和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房屋租赁的,应提交租赁合同;

(五)装修的房屋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符合荷载的,应提交房屋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或专业部门对房屋整体安全论证结论;外立面装饰、装修应到规划部门办理规划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城市的工程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渣土应当及时清运;临街工地应当设置护栏或者围布遮挡;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如果只是卖东西的话,你装修的时候就可以去办营业执照,同时进行都可以,或者先办执照都可以,卫生许可证就是装修好办好执照再去办的,有些要实地检查;

如果是要办厂生产就比较麻烦了,还要经过消防认证、生产许可证之类,每个地区政策有点差异,可以咨询工商局窗口或者 *** 公司。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之一步 核准名称

注册流程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 提交资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 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卫生许可证办证顺序:

申报图纸(同时准备所需材料)审查图纸及相关材料 现场验收 合格后申报材料

10个工作日领取卫生许可证

(资料来源::营业执照)

(资料来源::卫生许可证)

门面装修需要在办理店铺门头审批手续。不同地市要求不同。

例如西安市根据《西安市门头牌匾管理暂行办法》对门头需要办理的手续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一、第五条,设置门头牌匾办理审批手续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设置门头牌匾与载体的正立面图及彩色效果图。

(二)营业执照、工商部门的内容审查意见及其它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从事餐饮业经营的,须出具卫生许可证。

(三)设置门头牌匾的载体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文件,或与有关所有权、使用权单位签订的使用协议等。

二、第六条,办理门头牌匾审批手续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设置门头牌匾的申请者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初审,经各区执法局审查合格后,填写意见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准。

(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业务部门须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审批同意后发放《西安市门头牌匾设置核准证》。对不准予设置门头牌匾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业务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所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扩展资料: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门面,有以下处罚:

1、对经清理确认属未经审批、未领取户外广告设置许可批文擅自设置的广告,限期设置人或发布人自行拆除;对经许可期限届满的,限期广告设置人或发布人重新申报;对虽经许可设置但出现外观有碍市容市貌或者影响道路交通管理及存在安全隐患的,限期整改或自行拆除。

2、对逾期未拆、不配合整改的,执法局工作人员会在签订《广告牌拆除协议》与《安全管理协议》的前提下予以拆除。

3、对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存在安全隐患以及妨碍经济发展和市民生活的门头(店面)招牌按示范路标准进行改造,重新 *** 设置的门头(店面)招牌。

-西安市门头牌匾管理暂行办法

法律分析:门面房装修应该持相关门面房资料,去所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办理店铺门头审批手续,领户外广告的审批表格。审查合格以后,再拿着填写审批表格,到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准。相关的业务部门会在在5个工作日以进行核准,审批同意后发放门面房装修核准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城市的工程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渣土应当及时清运;临街工地应当设置护栏或者围布遮挡;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装修合同签了的话,约定进场时间就可以进场的。

不需要安保。项目部是有仓库管理员和门卫的,小范围局促装修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大面积装修是肯定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

需提交的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贰份(原件);

2、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中标通知书或洽谈确认单;

办营业执照的时候只对经营地点有规定,并没有规定是否要提前装修,是否提前装修是根据经营的项目来确定的。普通类经营不需要卫生许可证之类特殊证件的可先办营业执照在装修,如果是开饭店等需要其他特殊许可的,需要先装修后取得许可证才能办理营业执照。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四条 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扩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委托 *** 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 *** 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 *** 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 *** 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 *** 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个体工商户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