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有哪些贵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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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有哪些贵族学校,第1张

南昌有哪些贵族学校
导读:1、江西科技学院附属中学(学费556万/年)江西科技学院附属中学(江科附中)是2015年经南昌市教育局批准的全日制非营利性民办完全中学(附设小学部)。学校占地110亩,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有专任教师246人,72个教学班,学生2800余

1、江西科技学院附属中学(学费556万/年)

江西科技学院附属中学(江科附中)是2015年经南昌市教育局批准的全日制非营利性民办完全中学(附设小学部)。

学校占地110亩,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有专任教师246人,72个教学班,学生2800余人。

学校有专任教师246人,其中特级教师9人,高级教师94人,一级教师74人,外籍教师15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43人,平均年龄37岁。

2、百树学校(学费28万/年)

南昌百树学校坐落在南昌市桃苑西路,是一所全日制学校。于2003年6月由南昌百树学校与享有盛誉的南昌外国语学校共同组建,隶属南昌百树教育集团。

 学校教学楼主体建筑别致新颖,校园环境优美,现有学生3000余人,62个教学班,200多名教职员工,教学设施齐全,有微机房、电子阅览室、塑胶跑道及舞蹈房、画室等。

3、南昌市第五中学(学费32万/年)

南昌市第五中学(Nanchang NO5 High School),简称“南昌五中”,是南昌市教育局主管的民办公助类全日制完全中学、江西省重点中学。

南昌市第五中学创办于1954年,其前身为江西南昌之一高级中学;1958年更名为南昌市第五中学;2001年,学校校园重建;2009年,学校晋升为江西省重点中学。

4、江西育华学校(学费28万/年)

江西育华学校位于“江西之一路”的北京西路437号江西师大校园内,现设有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勤工俭学办公室、工会、团委等7个职能部门和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政史地生物、音体美、电教等9个教研组。

2014年招收之一届高中,由此江西育华学校成为一所“完全中学”。

5、赣江新区金太阳实验中学(学费258万/年)

赣江新区金太阳实验中学(Ganjiang New District Goldensun Experimental High School),简称“金太阳实验中学”,是南昌市教育局主管,赣江新区管委会、经开组团管委会、金太阳教育集团合作创办的一所民办全日制、全寄宿完全中学。

赣江新区金太阳实验中学配有综合楼、教学楼、图书室、阅览室、音乐室、艺术室、文化室、体育馆、体育场、学生公寓、教师公寓、食堂等教学和生活配套设施。

——江西科技学院附属中学

——百树学校

——南昌市第五中学

——江西育华学校

——赣江新区金太阳实验中学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地位更加巩固,经济总量占全国的比重进一步提高,科教实力显著增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同时,中部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内陆开放水平有待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有待增强,生态绿色发展格局有待巩固,公共服务保障特别是应对公共卫生等重大突发事件能力有待提升。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中部地区特别是湖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需要作出更大努力。顺应新时代新要求,为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中部地区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区位优势和资源要素丰富、市场潜力巨大、文化底蕴深厚等比较优势,着力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增强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着力建设绿色发展的美丽中部,着力推动内陆高水平开放,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着力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中部地区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投入产出效益大幅提高,综合实力、内生动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创新能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科创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基本建立,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绿色发展深入推进,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幅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进一步降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方式普遍建立。开放水平再上新台阶,内陆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共享发展达到新水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统筹应对公共卫生等重大突发事件能力显著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到2035年,中部地区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产业整体迈向中高端,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达到较高水平,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安康,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二、坚持创新发展,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

(三)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统筹规划引导中部地区产业集群(基地)发展,在长江沿线建设中国(武汉)光谷、中国(合肥)声谷,在京广沿线建设郑州电子信息、长株潭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在京九沿线建设南昌、吉安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在大湛沿线建设太原新材料、洛阳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建设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等产业基地。打造集研究开发、检验检测、成果推广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集群(基地)服务平台。深入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重点促进河南食品轻纺、山西煤炭、江西有色金属、湖南冶金、湖北化工建材、安徽钢铁有色等传统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加快推进山西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和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

(四)积极承接制造业转移。推进皖江城市带、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湖北荆州、赣南、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积极承接新兴产业转移,重点承接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园区建设运营方式,支持与其他地区共建产业转移合作园区。依托园区搭建产业转移服务平台,加强信息沟通及区域产业合作,推动产业转移精准对接。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产业转移合作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前提下,适当增加中部地区承接制造业转移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创新跨区域制造业转移利益分享机制,建立跨区域经济统计分成制度。

(五)提高关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主动融入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提高关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发展,将长板进一步拉长,不断缩小与东部地区尖端技术差距,加快数字化、 *** 化、智能化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加快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探索国家实验室建设运行模式,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化发展,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攻关。选择武汉等有条件城市布局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快武汉信息光电子、株洲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洛阳农机装备等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新培育一批产业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和双创示范基地,鼓励发展创业投资。联合区域创新资源,实施一批重要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支持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中小企业创新活动。促进产学研融通创新,布局建设一批综合性中试基地,依托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专业中试基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更多鼓励原创技术创新,依托现有国家和省级技术转移中心、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建设中部地区技术交易市场联盟,推动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支持有条件地区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六)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依托产业集群(基地)建设一批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领域的应用创新,大力发展研发设计、金融服务、检验检测等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业,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 *** ,拓展第五代移动通信应用。积极发展电商 *** 、在线服务等新业态,推动生活服务业线上线下融合,支持电商、快递进农村。加快郑州、长沙、太原、宜昌、赣州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支持建设一批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增加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产品,支持山西与现有期货交易所合作开展能源商品期现结合交易。推进江西省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

三、坚持协调发展,增强城乡区域发展协同性

(七)主动融入区域重大战略。加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互促共进,促进区域间融合互动、融通补充。支持安徽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和绿色发展样板区。支持河南、山西深度参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支持湖北、湖南、江西加强生态保护、推动绿色发展,在长江经济带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八)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为重点,加强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内城市间合作。支持武汉、长株潭、郑州、合肥等都市圈及山西中部城市群建设,培育发展南昌都市圈。加快武汉、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增强长沙、合肥、南昌、太原等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促进洛阳、襄阳、阜阳、赣州、衡阳、大同等区域重点城市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城乡发展。发展一批特色小镇,补齐县城和小城镇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短板。有条件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和水利设施改造升级,加快推进引江济淮、长江和淮河干流治理、鄂北水资源配置、江西花桥水库、湖南椒花水库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九)推进城市品质提升。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优化城市布局,推动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化 *** 化建设,推进基于数字化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系统化全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增强城市防洪排涝功能。推动地级及以上城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加强建筑设计管理,优化城市空间和建筑布局,塑造城市时代特色风貌。

(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大力发展粮食生产,支持河南等主产区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保持稳定,巩固提升全国粮食生产基地地位。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现代化建设,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技术和装备,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支持发展高效旱作农业。高质量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大力发展油料、生猪、水产品等优势农产品生产,打造一批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加快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兴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十一)推动省际协作和交界地区协同发展。围绕对话交流、重大事项协商、规划衔接,建立健全中部地区省际合作机制。加快落实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大别山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中部六省省际交界地区以及与东部、西部其他省份交界地区合作,务实推进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深化大别山、武陵山等区域旅游与经济协作。加强流域上下游产业园区合作共建,充分发挥长江流域园区合作联盟作用,建立淮河、汉江流域园区合作联盟,促进产业协同创新、有序转移、优化升级。加快重要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地区融合发展,推动长株潭跨湘江、南昌跨赣江、太原跨汾河、荆州和芜湖等跨长江发展。

四、坚持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部

(十二)共同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建立全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把水资源作为更大刚性约束,严格取用水管理。继续深化做实河长制湖长制。强化长江岸线分区管理与用途管制,保护自然岸线和水域生态环境,加强鄱阳湖、洞庭湖等湖泊保护和治理,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保护长江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加强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实施河道和滩区综合提升治理工程。加快解决中小河流、病险水库、重要蓄滞洪区和山洪灾害等防汛薄弱环节,增强城乡防洪能力。以河道生态整治和河道外两岸造林绿化为重点,建设淮河、汉江、湘江、赣江、汾河等河流生态廊道。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科学推进长江中下游、华北平原国土绿化行动,积极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推行林长制,大力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强生物多样性系统保护,加大地下水超采治理力度。

(十三)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全民共治、源头防治,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共同解决区域环境突出问题。以城市群、都市圈为重点,协同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全面治理面源扬尘污染。以长江、黄河等流域为重点,推动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完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等标准体系,建立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体系,推动恢复水域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推广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实施粮食主产区永久基本农田面源污染专项治理工程,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实施矿山修复重点工程、尾矿库污染治理工程,推动矿业绿色发展。严格防控港口船舶污染。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强化噪声源头防控和监督管理,提高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

(十四)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大园区循环化改造力度,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支持新建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示范园区。支持开展低碳城市试点,积极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开展节约型机关和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鼓励绿色消费和绿色出行,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发展,提升生态碳汇能力。因地制宜发展绿色小水电、分布式光伏发电,支持山西煤层气、鄂西页岩气开发转化,加快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依托规范的公共资源和产权交易平台开展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完善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支持许昌、铜陵、瑞金等地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五、坚持开放发展,形成内陆高水平开放新体制

(十五)加快内陆开放通道建设。全面开工呼南纵向高速铁路通道中部段,加快沿江、厦渝横向高速铁路通道中部段建设。实施汉江、湘江、赣江、淮河航道整治工程,研究推进水系沟通工程,形成水运大通道。加快推进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建设,继续实施省际高速公路连通工程。加强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发展沿江港口铁水联运功能,优化中转设施和集疏运 *** 。加快推进郑州国际物流中心、湖北鄂州货运枢纽机场和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建设,提升郑州、武汉区域航空枢纽功能,积极推动长沙、合肥、南昌、太原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枢纽,提高支线机场服务能力。完善国际航线 *** ,发展全货机航班,增强中部地区机场连接国际枢纽机场能力。发挥长江黄金水道和京广、京九、浩吉、沪昆、陇海-兰新交通干线作用,加强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海峡西岸等沿海地区及内蒙古、广西、云南、新疆等边境口岸合作,对接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南半岛、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中蒙俄经济走廊及西部陆海新通道,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

(十六)打造内陆高水平开放平台。高标准建设安徽、河南、湖北、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进一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支持湖南湘江新区、江西赣江新区建成对外开放重要平台。充分发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在对外开放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武汉、南昌、合肥、太原等地建设临空经济区。加快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推动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支持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构建区域性电子商务枢纽。支持有条件地区设立综合保税区、创建国家级开放口岸,深化与长江经济带其他地区、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通关合作,提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要口岸互联互通水平。支持有条件地区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十七)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做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与企业发展、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实现更多事项异地办理。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建设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市场体系,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力度,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改善中小微企业发展生态,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便利各类创业者注册经营、及时享受扶持政策,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六、坚持共享发展,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十八)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认真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模式,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公共卫生事业稳定投入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着力补齐公共卫生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短板,重点支持早期监测预警能力、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医疗物资储备设施及隔离设施等传染病防治项目建设,加快实施传染病医院、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提高城乡社区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基本医疗保险信息互联共享,完善住院费用异地直接结算。建立统一的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引导重点就业群体跨地区就业,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就业创业。合理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完善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体系,健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推动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的随迁子女就学、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政策。

(十九)增加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国内一流科研机构在中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国外著名高校在中部地区开展合作办学。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打造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支持中部省份共建共享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支持建设若干区域医疗中心,鼓励国内外大型综合性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在中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县级医院与乡镇(社区)医疗机构建立医疗联合体,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条件成熟时在中部地区设立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分中心,加快创新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进程。深入挖掘和利用地方特色文化资源,打响中原文化、楚文化、三晋文化品牌。传承和弘扬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井冈山、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红色文化,打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红色旅游目的地。积极发展文化创意、广播影视、动漫游戏、数字出版等产业,推进国家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加快建设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加大对足球场地等体育设施建设支持力度。

(二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平台和决策指挥系统,建设区域应急救援平台和区域保障中心,提高应急物资生产、储备和调配能力。依托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推动 *** 部门业务数据互联共享,打造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实现社区服务规范化、全覆盖。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强化村级组织自治功能,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全面推进“一区一警、一村一辅警”建设,打造平安社区、平安乡村。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农村普法教育和法律援助,依法解决农村社会矛盾。

(二十一)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大别山区、太行山区、吕梁山区、罗霄山区、武陵山区等地区,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和市场环境,因地制宜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

七、完善促进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二十二)建立健全支持政策体系。确保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揽子政策尽快落实到位,支持保就业、保民生、保运转,促进湖北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中部地区欠发达县(市、区)继续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老工业基地城市继续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并结合实际调整优化实施范围和有关政策内容。对重要改革开放平台建设用地实行计划指标倾斜,按照国家统筹、地方分担原则,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跨区域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鼓励人才自由流动,实行双向挂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灵活多样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推进人力资源信息共享和服务政策有机衔接,吸引各类专业人才到中部地区就业创业。允许中央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按有关规定在中部地区 *** 并取得合法报酬,鼓励地方 *** 设立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实行专业技术人才落户“零门槛”。

(二十三)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中部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支持中部地区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增加省级 *** 地方 *** 债券分配额度。全面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政策,对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按现行规定免征关税。积极培育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支持鼓励类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债券市场直接融资,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强对中部地区的支持,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信贷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增强金融普惠性。

八、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全过程。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推进机制,加强工作协同,深化相互合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十五)强化协调指导。中央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与中部六省沟通衔接,在规划编制和重大政策制定、项目安排、改革创新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要加强统筹指导,协调解决本意见实施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强化督促和实施效果评估。本意见实施涉及的重要规划、重点政策、重大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江西省各级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 ***

01

省教育厅  0791-86765316

02

南昌市

南昌市教育局0791-86207122

南昌县教体局0791-85728151

进贤县教体局0791-85672776

安义县教体局0791-83425563

东湖区教科体局0791-87838602

西湖区教体局0791-86597530

青云谱区教体局0791-88461813

青山湖区教体局0791-88102601

湾里区教体局0791-83760358

新建区教体局0791-83755739

经开区教育文化体育办公室0791-83976248

高新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0791-88161510

红谷滩新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0791-83952029

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0791-87379511

03

九江市

九江市教育局0792-8227364

都昌县0792-5225567

彭泽县0792-7199209

湖口县0792-6332010

永修县0792-3220943

共青城市13803567379

德安县0792-4332224

庐山市13879252115

武宁县0792-2787005

瑞昌市0792-4226052

修水县0792-7264533

柴桑区0792-6810022

浔阳区0792-8221145

濂溪区0792-8251260

开发区0792-8371036

八里湖管委会13879209678

04

赣州市

章贡区0797-8199692

赣州经开区0797-8375125

蓉江新区0797-8165855

赣县区0797-4437300

南康区0797-6646380

信丰县0797-3339846

大余县0797-8732134

上犹县0797-7132565

崇义县0797-3812339

安远县0797-3732182

龙南县0797-3559620

定南县0797-4280145

全南县0797-2634645

宁都县0797-6820356

于都县0797-6335867

兴国县0797-5203055

瑞金市0797-2539278

会昌县0797-5636269

寻乌县0797-2831257

石城县0797-5700630

05

吉安市

吉安市教育局0796-8230975

吉水县教体局0796-8680374

永新县教体局0796-7731470

峡江县教体局0796-7187931

永丰县教体局0796-7123836

泰和县教体局0796-8638482

新干县教体局0796-2602738

遂川县教体局0796-6326181

吉州区教体局0796-8237932

井冈山市教体局0796-7163713

万安县教体局0796-5710820

吉安县教体局0796-8442252

青原区教体局0796-8189252

井开区社会事业局0796-8403010

安福县教体局 *** 0796-7631381

06

上饶市

上饶市教育局0793-8207617

万年县0793-3889297

弋阳县0793-5900169

广丰区0793-2623227

婺源县0793-7416317

广信区0793-8447066

德兴市0793-7588863、7588811

信州区 0793- 8209639

铅山县0793-7963820、7963827

玉山县0793-2552381

余干县0793-3396065、3396069

鄱阳县0793-6217526

横峰县0793-5782156

07

宜春市

宜春市教体局0795-3997864

袁州区教体局0795-7028780

樟树市教体局0795-7160701

丰城市教体局0795-6609750

靖安县教体局0795-4656099

奉新县教体局0795-4625728

高安市教体局0795-5295012

上高县教体局0795-2509730

宜丰县教体局0795-2765137

铜鼓县教体局0795-8710529

万载县教体局0795-8810153

宜阳新区教体局0795-3998936

经开区党群工作部0795-3918590

明月山区社会事业局0795-3518559

08

抚州市

临川区0794-8443006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0794-7069077

乐安县教育局0794-6578900

南城县教体局0794-7256096

东乡区教体局0794-4233956

金溪县教体局0794-5269713

黎川县教体局0794-7503199

崇仁县教体局0794-6325646

南丰县教体局0794-3318107

广昌县教体局0794-3611791

宜黄县教体局0794-7602671

资溪县教体局0794-5792540

09

景德镇市

景德镇市教育局0798-8576301

浮梁县教体局0798-2606656

昌江区教体局0798-8337099

珠山区教体局0798-2189566

乐平市教体局0798-6786623

昌南新区文体教育局13979851190

10

萍乡市

萍乡市教育局0799-6832948

湘东区教育局0799-3441006

莲花县教育局0799-7221223

芦溪县教育局0799-7559780

上栗县教育局0799-3664289

安源区教育局0799-6661191

经开区    0799-6792037

武功山社会发展局0799-7631265

11

新余市

新余市教育局0790-6442641

渝水区教育局0790-6222451

仙女湖区社会事业局0790-6859020

分宜县教体局0790-5881273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0790-6862198

12

鹰潭市

鹰潭市教育局0701-6229202

高新区0701-6319368

贵溪市0701-3325415

余江区0701-5881397

月湖区0701-6221749

龙虎山风景区0701-6656223

信江新区0701-6311912

所属地区:贵州贵阳市和安顺市结合区域。是国家级新区,不隶属某个城市。

贵安新区是中国第八个国家级新区,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和安顺市结合部,区域范围涉及贵阳、安顺两市所辖4县(市、区)21个乡镇,规划控制面积1795平方公里。贵安新区是南方数据中心核心区、全国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全国大数据应用与创新示范区、大数据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示范区、大数据双创示范基地、大数据人才教育培训基地。

贵安新区常用信息如下:

1、 *** 驻地:贵安新区临时行政中心;

2、 *** 区号:0851;

3、邮政区码:550003;

4、地理位置:中国西南贵州省贵阳市和安顺市结合区域;

扩展资料:

1、名称由来:

2011年10月新区建立,并以贵阳、安顺两地名的之一个字而定名为贵安新区。2013年1月31日,在贵安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时任省长陈敏尔指出:贵安新区“贵”在哪里?“贵”在生态环境、“贵”在人文条件、“贵”在后发优势;贵安新区“安”在哪里?“安”在人民安居乐业、生态环境安全、社会和谐安定;贵安新区“新”在哪里?要在生态文明建设、文化旅游业发展、体制政策、城市风貌上求特色。

2、国家级新区

始于1992年,1992年10月上海浦东新区成立,此后一直未再有新区设立。2006年,天津滨海新区升格为国家级新区,此后重庆两江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甘肃兰州新区、广东南沙新区、陕西西咸新区、贵州贵安新区、四川天府新区、南京江北新区、江西赣江新区等陆续成立。

设立国家级新区作为国家战略,是在新的发展背景下,对特定区域的发展做出重新定位,在进一步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发挥该区域的潜在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从而解决长期以来困扰中国经济的产业结构同构和产能过剩困局,进而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业能级,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参考资料:

-国家级新区

参考资料:

-贵安新区

江西省人民 *** 关于由赣江新区行使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

(2017年12月12日江西省人民 *** 令第229号公布 2019年9月29日江西省人民 *** 令第241号之一次修正 2021年6月9日江西省人民 *** 令第250号第二次修正)

  经研究,省人民 *** 决定由赣江新区行使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共计61项,由原实施机关依法委托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在赣江新区范围内实施。原实施机关要加强对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要主动对接,规范管理,优化流程,落实责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建立承接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有效机制,在本《决定》发布后三十日内完成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衔接落实。

  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文件或者其他实际情况需要对本《决定》附件目录中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行取消、下放或者调整的,由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报省人民 *** 同意后对目录中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予以适时调整。

  附件:省人民 *** 决定由赣江新区行使的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61项)

  附件

  省人民 *** 决定由赣江新区行使的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61项)

序号项目名称类型设定依据原实施机关承接机关备注1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内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权限内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行政许可《国务院关于发布 *** 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 *** 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江西省2017年本)》(赣府发〔2017〕7号)省发改委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仅为赣江新区范围内独立干线管网项目2省级重点建设水电站项目和省级核准(审批)水电站项目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51号)省发改委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3权限内煤矿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省发改委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4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行政确认《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5出具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文件行政确认《国家质监局 国家发改委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6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行政确认《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7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备案其他权力事项《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2010〕9号)省教育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8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行政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省教育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9省级示范幼儿园评审行政确认《江西省人民 *** 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单位)关于我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4〕5号)省教育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10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行政确认《江西省人民 *** 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2〕8号)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首批示范普通高中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12〕59号)省教育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11建设公墓审批行政许可《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第628号修改)省民政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12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和自然保护区森林经营方案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林场发〔2011〕254号)省林业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13在湿地区域引入林业生物新品种的许可行政许可《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省林业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14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审核转报其他权力事项《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通知》(卫办妇社发〔2011〕号)省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15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审核转报其他权力事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命名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49号)省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16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审核转报其他权力事项《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26号)省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17消毒产品检验机构认定行政确认《消毒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7号)省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18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江西省人民 *** 关于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赣府发〔2013〕26号)省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19以“中心”作为医疗机构通用名称的医疗机构名称核准其他权力事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省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20医疗机构以具体疾病名称作为识别名称的核准其他权力事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省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21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审批 行政许可《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省新闻出版(版权)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2省内书刊印刷委托书的备案行政许可《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省新闻出版(版权)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3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行政许可《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12〕52号) 《江西省人民 *** 关于衔接国务院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赣府字〔2013〕6号)省新闻出版(版权)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4印刷业经营者申请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或者兼并、合并、分立而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审批行政许可《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12〕52号) 《江西省人民 *** 关于衔接国务院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赣府字〔2013〕6号)省新闻出版(版权)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5音像复制单位设立审批行政许可《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省新闻出版(版权)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6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审批行政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江西省人民 *** 关于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赣府发〔2013〕26号)省新闻出版(版权)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7音像复制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批行政许可《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江西省人民 *** 关于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赣府发〔2013〕26号)省新闻出版(版权)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8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批行政许可《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江西省人民 *** 关于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赣府发〔2013〕26号)省新闻出版(版权)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9创建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省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其他权力事项《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通知》(体青字〔2013〕92号)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创建工作的通知》(体青字〔2013〕91号)省体育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30省级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审核其他权力事项《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印发〈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体青字〔2013〕10号)省体育局 省教育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31药品生产许可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江西省人民 *** 关于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赣府发〔2013〕26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32药品经营许可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33化妆品生产许可行政许可《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9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令第3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65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34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35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36药品生产企业关键生产设施等条件发生变化备案(除注射剂生产企业外)其他权力事项《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 《江西省人民 *** 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的决定》(赣府发〔2016〕45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37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加工药品备案其他权力事项《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38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原辅料使用和包装标签备案其他权力事项《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57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的公告》(2013年第49号)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贯彻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严格生产许可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3〕253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39企业生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其他权力事项《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13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40药品广告备案其他权力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41游艇俱乐部备案审查其他权力事项《游艇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7号)省地方海事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42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江西省港口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 *** 令第166号)省港航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除赣江以外43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5年第10号)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3号)省公路运输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44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行政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报省水利厅备案45权限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号)省水利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46水利基本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其他权力事项《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规计〔2003〕344号)省水利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47省级权限内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 《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省水利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48省级权限内取水许可审批及取水计划与调整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 《江西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 *** 令第206号)省水利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49权限内在跨行政区域的边界河道修建水工程以及河道整治工程的许可行政许可《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省水利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50权限内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审批行政许可《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 *** 令第187号)省人防办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51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行政确认《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赣科发〔2010〕4号)省科技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申报材料赣江新区初审后直接报省科技厅52权限内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核(内部权力)其他权力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自然资源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初审后经省自然资源厅转报省 *** 审批,由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用地批复。53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业务备案其他权力事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2012年第9号令)省商务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54经第三地转投资的台湾投资者确认行政确认《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台办公告2013年第12号)省商务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55国际货运 *** 企业备案其他权力事项《国际货运 *** 企业备案(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9号) 《江西省人民 *** 关于进一步精简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赣府发〔2009〕10号)省商务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56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的初审行政许可《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省商务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申报材料赣江新区初审后直接报至省商务厅57拍卖企业设立许可初审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省商务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申报材料赣江新区初审后直接报至省商务厅58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初审行政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省商务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申报材料赣江新区初审后直接报至省商务厅59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其他权力事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6年第3号)省商务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60设立普通技工院校审批行政许可《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江西省人民 *** 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的决定》(赣府发〔2014〕4号)省人社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61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 《江西省人民 *** 关于进一步精简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赣府发﹝2009〕10号)省人社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