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租赁合约到期,房东让我把所有装潢拆走

装修宝典060

门面房租赁合约到期,房东让我把所有装潢拆走,第1张

门面房租赁合约到期,房东让我把所有装潢拆走
导读:一、你的之一个问题属于物权法上的添附问题,属于动产和不动产的结合,依照民法通则意见86条,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的,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

一、你的之一个问题属于物权法上的添附问题,属于动产和不动产的结合,依照民法通则意见86条,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的,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

具体到你的这个事情来说,

1你的装修物肯定是不能拆除的,如果你不租,可以让你的房东支付给你相应的补偿金。这里的依据应当是不当得利,而非该合同条款,因为这个条款规定的不是你和房东之间的关系。

2你们的装潢补偿的条款在你们之间是有效的,但不能对抗第三人,也就是下一任的承租人。因为这样实际上是把你的房东的负担转嫁给第三人,这似乎有失公平。

二、第二个问题由于房东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她当然可以在她自己的房屋上设立这样的限制。如果你不能接受当然可以选择不续约。

我个人认为:

之一、您和市场之间,应该签订有《租赁合同》,要看合同中对此有无明确规定。如果合同中有规定,应该按照规定办理;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原则上应该双方协商处理。但根据我的常识判断,一般合同中不大可能会有如此详细的规定,可能只会有保持店面外观整洁且无损坏的规定。

第二、关于您对店面的装修,可能是您在租赁店面后,为了经营便利而采取的必要措施而已。因此,您对这个装修工程具有完全的处置权。可以说,您是否想要保留这个装修、或者是否拆除这个装修,都是您自己决定的事,其他人无权干涉。

第三、关于店面的外观。因为您的装修,会对原来店面有所改动,比如,为了装修,在原来店面的墙上钉了很多钉子,凿了很多孔洞,等等,这些实际上都导致了原来店面外观的损坏。一般来说,您在拆除原装修的时候,应该尽量减少对原来店面外观的破坏,如果确有损害,应该恢复到原状。如果拆除装修会导致原来店面外观很大损坏,有需要维修恢复原状的话,还是不拆除更合适些。现实生活中,很多类似您的情况,装修的店主是不拆除的,直接留给市场了。

第四、话又说回来,前述几点建议,只是从法律上、或者道理上的分析,只是个理论上的分析,在实践中未必完全适用。您最方便便捷的办法,就是和市场管理处的同志沟通一下,请他们到实地看看,您们商量着办,都多为对方考虑考虑,谁也别难为谁,然后确定如何办理。

第五、综上,我的答复是:一是按照《租赁合同》办事;二是如果合同中对此没有规定,您在能保持或恢复店面外观原状的前提下,有权利拆除装修;三是为了稳妥起见,您直接和市场管理处的同志们沟通解决更合适。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