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项目是依照什么方式来招标及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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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项目是依照什么方式来招标及投标?,第1张

建筑设计项目是依照什么方式来招标及投标?
导读:大一点的工程项目,建筑设计一般分为两个部分来采购的。首先,通过设计竞赛、邀请招标等方式采购“建筑设计方案或建筑设计概念性方案”,邀请招标比较多。然后,通过公开招标采购工程设计(即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费50万元以上的项目无特殊情况全部

大一点的工程项目,建筑设计一般分为两个部分来采购的。

首先,通过设计竞赛、邀请招标等方式采购“建筑设计方案或建筑设计概念性方案”,邀请招标比较多。

然后,通过公开招标采购工程设计(即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费50万元以上的项目无特殊情况全部要公开招标。50万元以下的,有些地方没有强制要求。

建筑设计招标受地域性的影响不大,我做过的几个省基本都是公开招标,发达省份是在建委下面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公开平台下招标的,欠发达地区是在招标投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自行组织公开招标,市建委派人参建监督。

如果你一定想知道差异的话,就是有些地方的评标办法上又不一样的地方,但总的来说没有区别,只是不同的地方要求不一样而已,总的还是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这三个文件来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店面装修的费用一般包括有:

1、店面设计费

如果既想保证装修效果,又怕中间恶意增项的话,店面装修是需要先设计的。店面设计是一项复杂的脑力劳动,设计师在一幅好作品诞生之前,要付出许多精力,要经过反复推敲。不少初创型老板认为设计只是简单的草图,那是一种误解,有些装饰装修公司为迎合这种想法,打出“免费设计”的广告,实在是一种误导。

所以在店面装修报价中的设计费主要包括工程的测量费、方案设计费和施工图纸设计费,一般是整个装饰装修设计费用的3%~5%左右。这点钱不白花,经过设计的店面,无论在装修效果和经营方面都受益良多。而且可以摆脱增项漏项、材料虚假浪费的问题。

2、主要材料费

在做店面装修报价时,一定要注意查看报价单是否有项目名称、数量、单价与合价及总价等。这样可以避免一些材料以次充好或者简化工艺流程的问题,为业主日后埋下了安全隐患。

主材是指在装修设计施工中按施工面积或单项工程涉及的成品和半成品的材料费,如卫生洁具、厨房内厨具、水槽、热水器、煤气灶、地板、木门、油漆涂料、灯具、墙地砖等。这些费用透明度较高,客户一般和装修公司都能够沟通,大约占整个工程费用的60%~70%。

3、辅助材料费

辅助材料费包括装饰装修施工中所消耗的难以明确计算的材料,比如:钉子、螺钉、胶水、老粉、水泥、黄砂、木料以及油漆刷子、砂纸、电线、小五金、门铃等。这些材料损耗较多,也难以具体算清,这项费用一般占到整个工程费用的10%~l5%。而现在一些装修公司在给业主报价时一般均以成品施工单价报价,不需业主逐项计算。

4、人工费

人工费是指整个店面装修设计工程中所耗的工人工资,其中包括工人直接施工的工资、工人上交劳动力市场的管理费和临时户工费、工人的医疗费、交通费、劳保用品费以及使用工具的机械消耗费等。这项费用一般占整个工程费用的15%~20%。

5、管理费

管理费主要包括装修公司在管理中所产生的费用,其中包括利润,如企业业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企业办公费用、企业房租、水电通信费、交通费及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障费用及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日常费用等。管理费是装饰装修工程的间接费用,它不直接形成店面装修工程的实体,也不归属于某一分部(项)工程,它只能间接地分摊到各个装修工程的费用中,在店面装修报价中,装修工费指导价”中规定:管理费为直接费的5%~l0%。店面象征着专卖商店的形象,因此越来越多的经营者开始重视店面的设计。店面设计的主要目标是吸引各种类型的过往顾客,因此专卖店的店面装修设计的应该新颖别致,具有独特风格,并且清新典雅。

1.店面与商标

专卖商店的形象与名称和商标密切相关。近年来,许多人在选择店名时陷入一种误解,片面追求新厅和时髦,而忽视店名与商店本身的内在联系,给人不伦不类的感觉。

店名要有特色,但不能离题太远,通过店名能使顾客知道你所经营的商品是什么。也就是说,食品店的名称应像食品店,服装店的名称应像服装店等。好的店名应具备三在特征:一是容易发音,容易记忆;二是能突显商店的营业性质;三是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有了好的店名,还需要设计相应的商标。店名是一种文字表现,商标是一种图案说明,后者更容易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商标要力求简单、美观。这也是一种很好的销售手段。

2.招牌和标志

招牌好坏除了店名因素外,还要考虑字体的选择和完整。走到街头,我们常常会看到一些很好的店名,却用歪歪扭扭的字体,嵌在门前的招牌上,错别字、繁体字屡见不鲜,甚至还用些生拼硬造出来的文字。

专卖商店的招牌应避免不常用的字。招牌的目的在于使人清楚明白,故弄玄虚只会招致顾客的反感。例如,国产品专卖商店没有必要取个外国店名。

近年来,标志越来越多地被专卖商店采用,并已从平面走向立体,从静态走向动态,活动于商店门前,吸引着过往行人。例如美国很多速食店,为了强调店铺的个性,在入口处设置大型人物或动物塑像,伴以轻松、愉快的广告音乐,受到顾客的喜爱。日本品川区的t茶叶及海苔异曲同工,在店设置一个高约一米的人偶,其造型与该店老板一模一样,只是加上了漫画式的夸张,它每天都在店门前和蔼可亲地与路人打招呼,效果相当好。

3.橱窗

橱窗是专卖商店的“眼睛”,而店面这张脸是否迷人,这只“眼睛”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橱窗是一种艺术的表现,是吸引顾客的重要手段。走在任何一个商业之都的商业街,都有无数的人在橱窗前观望、欣赏,他们拥挤着、议论着,像是在欣赏一幅传世名画。

因此,专卖商店不可没有橱窗,不可轻视橱窗的布置与陈列。事实证明,某些专卖商店将橱窗出租给个人摆摊是极为愚蠢的事。

温馨提示:专卖商店橱窗设计要遵守三个原则:一是以别出心裁的设计吸引顾客,切忌平面化,努力追求动感和文化艺术色彩;二是可通过一些生活化场景使顾客感到亲切自然,进而产生共鸣;三是努力给顾客留下深刻的印象,通过 *** 所经营的橱窗巧妙的展示,使顾客过目不忘,印入脑海。当然,店面设计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设计店面招牌、路口小招牌、橱窗、遮阳篷、大门、灯光照明、墙面的材料与颜色等许多方面。各个方面要互相协调,统一筹划,才能实现整体风格

你好,这是他们的建设思路看能否帮到你,望采纳!

宁乡县2015年项目工程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提升项目质效为重点,着力创新项目决策、监管、调度、服务、要素、环境和考评等“七大机制”,好中求快推进项目建设,为加快“构建省会次中心、建设幸福新宁乡”提供强劲项目支撑。

二、工作目标

1、具体指标:全年新开工项目300个,竣工项目200 个。

2、指标构成分析:上述指标的确定,主要来源于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续建转入项目。截至11月底,全县共有投资1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375个,预计年底可竣工80个左右,格力电器综合生产基地、杉杉新材、未来方舟、雅居乐地产、大河西农产品物流中心等约300个项目在2015年仍将进行续建。

二是新建开工项目。截至11月底,全县共有待建项目198个,其中洋河酒业、洽洽食品二期、联塑建材、利和综合体、益娄高速等150个项目将在2015年开工建设。

三是合同履约项目。根据招商部门提供的情况,省粮食集团产业园、合肥晶弘电器、老百姓综合医院、香港九龙仓(金洲)奥特莱斯、金荣集团等一大批项目签约落户经开区、金洲新区,康达瓶业、火宫殿食品、楚湘药业等项目签约落户金玉工业集中区。

四是 *** 投资项目。随着岳宁大道、1121工程的启动建设,城区路网、棚户改造的深入推进,以及东城污水处理厂、南太湖水厂等重点项目的相继铺排。

五是新增招商项目。目前,长沙(玉柴)物流产业园、瑞丰光电生产基地、美国威蒙积泰、华强文化产业等一批重大项目意向明显、正在跟进,各专业招商队伍捕捉了一批信息,也将引进一批新的项目。

三、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宏观压力有增无减。当前,我们正处于旧常态向新常态转变的关键时期,增速换挡、结构调整、风险释放三重压力叠加,经济下行已经成为共识,市场预期被低估,投资信心受打击。从今年的情况可以看出,制造业在产品利润下降和原材料、燃料、劳动力价格上涨的双重挤压之下,产值持续下滑,10月份PPI同比下降22%,连续32个月处于下行状态,工程机械、建筑材料等行业仍在低谷徘徊,水泥、煤炭等市场继续疲软,投资业主观望情绪浓厚,如联塑建材、东鑫环保等项目迟迟未能动工建设。而项目建设的重头戏房地产业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寒冬,虽然9月份央行和银监会放松了房贷政策,近期又下降了贷款利率,但市场更趋理性,成交持续低迷,截至11月底,全县在建房产项目只有80个,建成面积12576万平米,同比下降3335%;销售面积8434万平米,同比下降405%,百江城市广场、通程金洲等项目受市场影响暂未确定开工时间。对于明年的形势,中央极大可能会容忍结构调整的阵痛,以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可以讲,严冬还才刚刚开始,明年的压力只会增、不会减。

2、要素制约更为严峻。今年以来,国家在资金、土地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项目的要素保障提出了新的挑战。一是融资方面。规范地方 *** 性债务的43号文件明确要求, *** 融资平台公司不能直接融资,地方 *** 债务只减不增,中央不会为省市县债务买单,实现“借、用、还”相统一。目前债务甄别已经开始,各金融机构相继收到通知,势必影响到明年部分 *** 投资项目的铺排建设。而实体经济因有效抵押物不足和银行惜贷慎贷的双重影响,也面临较大的资金困难。二是土地方面。今年年初以来,国家对土地指标的控制有增无减,国土审计风暴如期而至,耕地占补要求越来越高,而各乡镇、园区和载体单位还有大量存量土地未消化,导致今年土地报批数量和取卷数量均下降了一半左右,部分项目用地指标受限。受土地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这种趋势明年还将延续。三是征拆方面。一直以来,我县征拆工作都存在主体不明确、程序不规范、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导致征拆矛盾较为突出。今年虽然出台了新的政策,但由于群众期望值越来越高、失地农民保险等遗留问题处理不到位,征拆工作推进依然十分艰难。

3、建设环境有待优化。主要体现在硬环境和软环境上。从硬环境来看,近年来,我县基础配套设施基本保证了项目建到哪里,配套就跟进到哪里,但也有载体单位因项目战线过长,资金压力较大,在供电、供气(含蒸汽)、排污等方面存在配套不到位的问题,影响了项目建设,如未来方舟、滨江·国际城、一中白马桥中学、汽车4S街区等项目高压杆线迁移问题未能及时解决;金洲新区、夏铎铺机械工业园、金玉工业集中区、煤炭坝门业园排污管网建设明显滞后。从软环境来看,一方面,审批手续仍然繁杂,一个环节的延误就会影响所有后续手续的办理;另一方面,施工环境有所反弹,虽然开展了专项整治,但阻工扰工、强包强揽等现象仍然时有发生。

四、工作重点

1、着力工业经济发展,壮大“三区五园”。经开区要力促格力电器综合生产基地加快建设,确保明年2月一期主体竣工,力争6月实现投产;加速推进玉屏山国际产业城等项目建设,力促康师傅、联塑建材等项目早日开工;抓好洋河酒业的用地调整,华润饮料、洽洽食品等二期项目的前期工作,以及好彩头食品、省粮食集团产业园等项目的征地拆迁和土地平整,力争上半年动工。金洲新区要力推杉杉新材、美国新视野等项目一期加快速度,确保一季度实现投产;抓好香港九龙仓、万鑫科技等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推动尽快落地;全力帮扶迪凯特电池、翌日科技动力电池、江西优锂电解液等新能源项目早日开工。金玉工业集中区要拉通路网骨架,配套完善水、电、燃气、排污管网等基础设施,加快宁华建材、上海智顿等在建项目建设,力促尚威科技、味来食界、广汇新材料等尽快启动。夏铎铺、煤炭坝、老粮仓、双凫铺、大成桥等5个乡镇园区要瞄准特色产业抓招商,紧盯签约项目抓跟进,力促项目按合同约定如期落地建设,尽快达产见效。

2、着力品牌效应凝聚,打造“四大”亮点。一是打造城市综合大片区。力促未来方舟竣工交付运营,加速推进宇业·东方红郡、利和综合体、优雅新城等项目开工建设,力推蓝城文化城等项目上半年启动,稳步推进下南苑棚改、滨江棚改、龙溪路棚改等片区项目,建设一批城市综合体。以流沙河中心镇和沩山特色小集镇为重点,挖掘特色优势,建设新型城镇精品工程。二是打造商贸物流大基地。做大普洛斯物流园规模,建成大河西农批市场一期,力促大河西汽车城、湘中南钢材物流园二期、义乌小商品市场二期、长沙(玉柴)物流产业园、金洲新区中央商务区等项目开工建设,提前谋划沩东新城片区商业开发。三是打造旅游开发大品牌。抓好雅居乐、龙熙温泉、职疗拓新、乌江新区等项目建设,拉通靳江大道对接长韶娄高速,高起点规划花明楼新型农村社区及步行街,逐步完善灰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积极筹备沩山5A级景区创建,推动关山九溪小镇、隆平高科、正大·清宴九州等项目开工建设,支持凤凰山森林公园创建4A景区,挖掘沙田、巷子口等乡镇红色旅游资源,启动芙蓉山旅游开发。四是打造农业示范大走廊。抓紧做好食材产业园前期工作,搭建全省湘菜产业平台;做强花猪产业示范基地,力争花猪资源中心及生态养殖园项目上半年投产见效;加快现代农业核心展示区建设,打造金朱公路沿线农业观光走廊;挖掘密印禅茶文化,建设密印禅茶学院和茶文化体验中心;加快推进湘都生态农业园、尚益园蔬菜基地建设,打造原生态蔬菜供应基地;引进药材深加工企业,建设青山桥、龙田等乡镇药材基地。

3、着力基础工程推进,夯实“三大”平台。一是打造新区平台。拉通东城大道、滨江大道,拓宽提质宁韶路,筹划启动历泉线,畅通二环路连接线,建设现代滨江新区;延伸站前路至319国道,建设文体中心大剧场,力促蓝城文化城项目动工,打造城市文化新区;加快八家湾水库建设,引入水上乐园等项目,打造亲水生态新区;加速亮月湖水景公园建设,拉通玉兴路、仁福大道,建好大河西汽车城和白马4S街区,打造生态氧吧新区。二是布局战略平台。加速岳宁大道建设,对接湘江新区;启动益娄高速心田互通至流沙河连接线,规划论证长韶娄高速花明楼互通-G240连接线(花石线)、长韶娄高速公路灰汤互通连接线建设,对接高速路网;完成煤双干线、灰横公路,尽快启动横雷公路拓改,畅通县域路网。三是服务重点平台。全力服务长韶娄高速、石长铁路复线、益娄高速、洛湛铁路复线(宁乡段)等项目建设,确保重点工程如期竣工。重点抓好1121工程建设,启动建设宁乡110千伏变电站改造工程、全民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重点电力工程。

4、着力项目资金对接,强化“多点”支撑。一是全面推进文教卫。加快炭河里国家遗址公园和玉潭公园 (儿童游乐园)及南入口建设。改造薄弱学校33所、建成省市实事幼儿园15所,年内启动东城学校(初中部)、实验小学新建,确保宁乡一中附属中学上半年竣工交付使用,全面推进初中工程和教师周转房建设。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和省市项目支持,尽快建成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启动宁乡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统筹推进城郊等乡镇卫生院建设。二是统筹部署水、污工程。完成铁冲水库扩容升型,启动八家湾水库建设,抓好沩水流域综合整治,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和爱琴湾、民兵渠区域一体化排污泵站建设。启动东城污水处理厂和金玉工业园排污入厂连接线工程,加快巷子口等7家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三是稳步实施抓棚改。抓好黑金时代幸福家园和乡村医生教师公租房、集镇棚改、集镇公租房建设,搞好南苑棚改区二期拆迁,逐步启动老行政中心周边地块的开发和建设;继续抓好背街小巷和四溪一渠改造的扫尾工程。

五、工作措施

1、以效益提升为关键,创新项目决策机制。一是加强政策研究。加强国家投资政策、重点和走向的研究分析,定期编印《项目投资指南》,为县委 *** 铺排项目提供政策参考。二是加强前期论证。建立项目专家评审、部门联审和领导会审的“三审”制度,对年度投资项目,特别是 *** 投资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和预期性进行深入调研和分析论证,未能通过评审的项目一律不得上马,并建立评审责任追究制。三是加强效益分析。组织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投资项目特别是 *** 投资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和评估,提高项目运作的综合效益,做到“算了做,做了算”,量力而行,效益优先。

2、以建设提质为前提,创新项目监管机制。一是严格投资监管。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加强力量,充实人员,提高财评和审计的效率;由政投办牵头,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参与,加强对 *** 投资项目的全面监管,不得随意变更项目投资。二是严格质量监管。由住建部门牵头,对所有项目(重点是市政工程项目)的审批程序、招投标管理、工程监理以及质量、安全、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严格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解决,并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三是严格全程监管。各载体单位要建立内部监管机制,严格监管责任,主要领导要牵头负责,纪委书记要具体负责,对本单位项目资金、进度、安全、质量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做到规划先行,避免重复建设。

3、以推进提速为目标,完善项目调度机制。按照“园区抓工业发展, *** 抓基础设施,基层抓民生改善,其他项目投资一律交给市场”的工作思路,实行定期调度、分类调度、重点调度的“三调结合”,一是重要载体定期调度。由县项目办牵头组织,分片区或分载体单位抓好主体园区、主体板块和灰汤、花明楼等重要载体单位的综合调度,县委、县 *** 主要领导每年到单位召开1-2次项目调度会,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参加,对共性问题逐项研究、逐项明确、逐项拍板,出台会议纪要,跟踪督办落实。二是重点问题分类调度。对涉及项目的用地、拆迁、融资、审批、水电气、环境等重点问题,由分管县领导牵头,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交办,限期解决。三是重大项目重点调度。对格力电器、杉杉新材等重大项目,由载体单位申报,县项目办牵头组织,县委、县 *** 主要领导不定期召开调度会,逐项目研究,逐问题解决。

4、以帮促服务为抓手,完善项目服务机制。一是继续开展“双百”服务。继续实施县领导联系百大项目(项目办负责)、百大企业(工信局负责),部门联系重点项目制度。继续坚持“一月一专报、一督查、一交办、一调度,一季一讲评,半年一考核”的“六个一”机制,服务项目建设。继续坚持痕迹化管理,县领导每个季度末集中审阅各工作组项目服务日志,与县派工作组进行面对面交流,听取对项目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集中研究解决问题。二是继续坚持“周一开放服务日”。将每周一作为“项目开放服务日”,县领导现场办公、现场解难。将“周一开放服务日”与“三项调度”相结合,对交办问题建立台账,跟踪督办,逐一“过子”,逐一销号。三是适时组织主题攻坚活动。根据项目推进不同阶段的要求,适时组织审批服务大提速、优化环境大行动、项目建设大会战、综合评比大观摩等系列活动,按照签约项目抓履约,履约项目抓开工,开工项目抓达效,一环环抓,一步步跟,切实提高项目的履约率、开工率、达效率。

5、以要素破解为重点,完善项目保障机制。始终坚持全县统筹、分管领导负责、责任部门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好土地、资金、能源、用工等要素保障工作。在征拆方面,既要坚持统一标准、统一程序,做到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又要坚持拆违控违和司法强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决打击漫天要价的“钉子户”。在资金方面,积极探索 *** 融资平台债券发行,逐步推广BOT、PPP等建设模式,全力破解 *** 投资项目资金瓶颈。加强银企对接,鼓励各金融机构提前做好项目融资需求调查,积极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支持项目建设。加强债务管理,建设银企政互信互动机制,对 *** 平台公司、重点载体的融资还贷情况实现周调度,确保全县经济平稳有序运行。在用地方面,提前做好用地需求调查,突破省市用地指标的限制,全力争取用地指标,科学计划和安排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继续强力推动闲置土地、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坚决收回“荒草”用地。在能源方面,根据年初重点铺排项目,做好水、电、气等能源需求对接计划,及早上报,早作安排,确保项目建设需要。在用工方面,着力搭建促进就业的金桥,采取定专业、定时间、定数量的方式,为企业提供定单式培训和保姆式服务,着力打造宁乡企业不缺工的品牌。在争取资金项目方面,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明确相关单位围绕中央、省市的资金安排和项目铺排,全面对接,全程跟进,全县每月集中调度一次,确保资金和项目及时落地。

6、以精简高效为标准,完善项目环境机制。一是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加大对政务大厅的调度和管理力度,确保审批流程再优化、时限再压缩,“模拟审批”再完善、再提速。发改、工信、环保、住建、规划、国土、水务等相关部门要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实行上门服务、“点对点”指导,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为项目开工建设争得时间。二是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彻底打破旧的传统习惯,各载体单位征地拆迁时可按全县统一标准支付村组一定管理费,但一律不得向群众许诺优先承包附属工作,所有项目工程一律公开招投标,公平竞争。建立快速处警机制,接到城区项目环境问题报警后,经济环境110中心、辖区派出所、县治安大队15分钟内10人以上警力赶赴现场,确保1小时以内恢复正常施工;对乡镇项目环境问题,辖区派出所20分钟以内3人以上警力赶赴现场,确保阻工不超过1小时。三是优化舆论监督环境。由政务中心负责,利用现有 *** 资源,搭建项目审批、推进、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实行痕迹化管理,每月进行动态更新,及时公示项目审批手续办理等情况,方便业主办事,全方位接收社会监督。

7、以奖优罚劣为导向,完善项目考评机制。一是强化督查督办。坚持定期督查与暗访督查并重,按照“一月一小督查,一季一大督查”的原则,定期对全县各类项目进行督查;采取不进机关、不打招呼等方式,对重点项目进行暗访督查;对领导交办事项、调度会明确事项、限时办结事项,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及时进行情况通报。二是健全“三查三比”。继续在全县深入开展“三查三比”项目建设竞赛活动,县发改局、县政务中心、县项目办每季评选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将奖金分配至个人,做到“一季一评比,一季一兑现“。三是创新交办考评。严格把关,筛选部分重大项目,从土地报批、前期审批、施工许可、征地拆迁、土方工程、主体施工和竣工投产等六个阶段,明确时间节点,实施限时交办,动态管理,年底根据节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奖优罚劣。四是严格考核问责。年终,根据载体单位项目投入、帮促服务、限时交办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先定等;对限时交办事项,未按时办结的,启动效能监察,严格考核问责。

法律分析:1、勘查、设计的招标条件。

2、施工的招标条件。

3、货物采购的招标条件。

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第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二)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经落实;(三)所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四)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五)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法律主观:

一、项目受理(办公地点):二、 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程序 (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1、时间建设项目在立项定点文件或初设方案批准后,在区招标办领取“ 建筑工程项目 报建表”填报备案。 2、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 (1)立项批准文件或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已有资格审查单位审查合格; (3)银行出具对该建设资金筹集情况的证明。资金到位率达到整个工程项目投资的50%以上——见开户行保函。 (二)招标申请 1、时间施工图完成后,建设单位填写“ 建设工程招标 申请表”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批。 2、形式 (1)招标方式分为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一般结构不复杂的项目均采用邀请招标。 (2)采用邀请招标的项目,参加投标单位不应少于3家。 3、资料施工图及技术资料。 (三)发布建设工程交易信息 1、根据单位报建情况发布工程信息。 2、确定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可以推荐1/3的施工单位,其余施工单位在交易中心抽取。 (四)招标文书的编写根据“施工招标文书”的规范文本结构工程实际情况编写招标文书,并报送招标管理部门审查。 (五)工程标底的编制 1、标底的编制应委托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中介机构 *** 编制。 2、建设单位将编制的标底报送招标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应附上标底编制(审)委托书。 (六)于工程发标前一日发出投标邀请书 (七)召开建设工程发标会及发标会程序 1、会议由建设单位(招标单位)负责人或 委托 *** 人 主持; 2、宣布发标会开始; 3、介绍参会单位和主要人员; 4、对投标单位资质进行审查; 5、宣读招标文书; 6、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7、宣布建设单位评标小组成员; 8、其它有关事项; 9、宣布会议结束。 (八)评标小组的确定 1、评标由评标小组进行,招标管理机构进行监督; 2、评标小组的组成建设单位和在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专家组成。建设单位占1/3,专家库中抽取2/3以上专家; 3、评标小组人数为不少于5人以上的奇数; 4、确定评标小组组成人员的时间:开标前一天下午。 (九)开标、开标会程序 1、会议仍由招标单位主持; 2、宣布开标会开始; 3、介绍参会的单位和人员名单; 4、宣布监督、评标、唱标人员名单; 5、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及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进行核查,并宣读结果; 6、宣读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工期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7、宣读标底; 8、宣布休会:进入评标阶段;评标程序: (1)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即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书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2)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方面评定。即对投标单位所报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措施进行评估; (3)综合评价与比较。即依据所在招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对投标单位的报价、工期、以往业绩、社会信誉等项目进行评分(采取记名评分); (4)根据以上条件,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9、宣布复会:由评标小组组长宣布评标结果,对评标结果作出解释,并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10、公布工程中标企业; 11、宣布会议结束。 (十)填写 中标通知书 ,凭“中标通知书”办理“建设许可证”、质监手续、“ 施工许可证 ”等。 (十一)施工合同的签订 1、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书规定的期限内 签订施工合同 ; 2、施工合同的签订在“建设工资交易中心”进行,并接受招标管理部门、监察局等的监督、审查。

法律客观:

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的程序:(1)承办部门:开发商或其 *** 机构(2)申报资料:①建设项目计划批文;②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及附图;③招标投标工作计划及方案;④设计任务书;⑤招标人或 *** 机构工作能力证明材料及资格证书;⑥委托 *** 协议或合同。(3)申办程序:①招标人或其 *** 机构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包括:计划批文、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设计任务书等);②填报《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申报表》;③审核项目情况及招标条件,登记备案;④对发标、评标及方案评审等活动实施现场监督;⑤中标方案确定后,招标人提交招投标情况报告;⑥签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意见书》。(4)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5)应注意的事项:单体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必须进行设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市建委设计处。实行工程设计招标的条件1)具有经过审批机关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具有开展设计必须的可靠设计资料;3)依法成立了专门的招标机构并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或委托依法设立的招标 *** 机构。以上便是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的程序,当然,对此还有不确定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找专业人士进行了解,希望对你有帮助。

之一章 总则

之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同级人民 *** 批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工程施工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但不得缩小本办法确定的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范围。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 招标

第七条 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

第八条 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但经国家计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依法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的重点建设项目除外;其他工程可以实行邀请招标。

第十条 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二)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三)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一)有专门的施工招标组织机构;

  (二)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招标 *** 机构 *** 施工招标。

第十二条 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下列材料: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

  (二)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责令招标人停止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

第十三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 有关管理机关可以在有形建筑市场集中办理有关手续,并依法实施监督。

第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在国家或者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 *** 或者其他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五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第十六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标 *** 机构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

  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应当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申请人须知,以及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质、业绩、技术装备、财务状况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 *** ,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第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自行或者委托工程招标 *** 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 *** 和标准等;

  (二)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三)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五)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六)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二十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同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应当依据国家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 *** 和要求编制标底,并在开标前保密。一个招标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对于发出的招标文件可以酌收工本费。其中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酌收押金。对于开标后将设计文件退还的,招标人应当退还押金。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三条 施工招标的投标人是响应施工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施工企业。

  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在工程业绩、技术能力、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财务状况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文件允许投标人提供备选标的,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替代方案,并作出相应报价作备选标。

第二十六条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

  (二)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

  (三)投标报价;

  (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支票、银行汇票等,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更高不得超过50万元。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之一款的规定送达、签收和保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第三十条 两个以上施工企业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第三十一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三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三十四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五条 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一)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二)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 *** 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 *** 人印章的;

  (三)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四)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

  (五)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第三十六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招标 *** 机构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 *** 部门确定的专家名册或者工程招标 *** 机构的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确定专家成员一般应当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工程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三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专家名册应当拥有一定数量规模并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专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专家数量少的地区的专家名册予以合并或者实行专家名册计算机联网。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进入专家名册的专家组织有关法律和业务培训,对其评标能力、廉洁公正等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取消不称职或者违法违规人员的评标专家资格。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人员,不得再参加任何评标活动。

第三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 *** ,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者说明,其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工程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四十一条 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更低投标价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 *** 。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等,能否更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估的,对于各种评比奖项不得额外计分。

  采用经评审的更低投标价法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更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 *** ,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一)设有标底的,投标报价低于标底合理幅度的;

  (二)不设标底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的。

  经评标委员会论证,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不能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

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四十五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二)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设有标底的,应当附标底)、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 *** 的,还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 *** 委托合同。

  前款第二项中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了备案的文件资料,不再重复提交。

第四十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四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第四十八条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第五章 罚则

第四十九条 有违反《招标投标法》行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条 招标投标活动中有《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无效情形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中标无效,责令重新组织招标,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第五十一条 应当招标未招标的,应当公开招标未公开招标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五十二条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而自行招标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招标人重新组织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拒不改正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五十四条 招标人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在未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采用招标方式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六条 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文字的,必须有一种是中文;如对不同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与数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第五十七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第五十八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 *** 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进行施工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2年12月30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3号)同时废止。

建筑工程建设程序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没有一定的强制性规范,因各个工程的实际情况不同而不同,但有一些步骤是通用性的,这里就讲讲一般性的步骤。

分三个或四个大的阶段:

一、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决策分析

投资意向,投资机会分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审批立项

二、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规划,征地,拆迁,报建,工程发承包(招标投标)

三、 工程建设实施阶段

勘察设计,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生产准备

四、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

竣工保修,工程保修,投资后评价

下面给出各个关键步骤大致应该包括的内容:

一 编制项目建议书

决策前所作的有关拟建项目初步设想的论证性文件。

内容包括:1)建设工程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2)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3)建设条件、协作条件(配套设备),资源情况;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5)项目初步进度安排;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二 可行性研究

对拟建建设工程项目市场(供需)、技术、经济等方

面等是否可行而进行的分析判断活动。

内容包括:

1 总论 项目提出背景,投资经济意义和必要性,以及研究工作的依据和范围;

2 预测拟建规模;

3 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设施等资源情况

三 规划、征地、拆迁

(1)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所有权为国家。通过出让、划拨、拍卖等方式获取。

(2)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工程选址和布局应符合总体布局。

(3)拆迁

拆除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障碍物,保证工程进场

使建筑工程项目合法必备的五张证书: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从规划建设局取得)2.国有土地使用证(从国土资源局取得)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从规划建设局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从建设局取得建设局)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这个是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从房管所取得)

四 工程发包与承包

招标投标或直接发包,招标投标要进行以下步骤(以建设方角度):

选择招标方式

申请招标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或审核标底

投放招标广告

资格预审

发售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考察

标前会议

开标(就是到指定地点弄个开标会)

评标(由专门评审团负责)

签订合同(必须在投标有效期内签订,否则建设方必须返还双倍保证金)

五 编制设计文件

1)方案设计文件(效果图)。

2)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说明、初步设计图纸、设计概算。

3)技术设计文件:将初步设计细化并编制修正概算。(一般的工程如民用建筑可以省略这个步骤)

4)施工图设计文件:含设计说明、施工图、设计预算。

六 开工准备

1技术准备

2施工许可证准备

3场地准备

三通一平:通水、通路、通电、场地平整。

五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燃气、场地平整。

七 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多家单

位共同参与。包括工程结算编、审。

八.生产准备

建设单位投产前所做的各项生产准备活动。

九.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竣工结算编、审,竣工,决算编制等。由建设方组织的质量验收,监理方也要参加

完成建筑工程项目的过程大致如此吧,更详细的就要自己去参与实践才能了解了

之一条 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第四条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第五条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第六条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第七条 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第八条 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第九条 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第十条 招标文件应当满足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的不同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城乡规划和城市设计对项目的基本要求;

  (三)项目工程经济技术要求;

  (四)项目有关基础资料;

  (五)招标内容;

  (六)招标文件答疑、现场踏勘安排;

  (七)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八)评标标准和 *** ;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截止时间;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十一)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十二)设计费或者计费 *** ;

  (十三)未中标方案补偿办法。第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二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时限最短不少于20日。第十四条 投标人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境外设计单位参加国内建筑工程设计投标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第十六条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和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标时,建筑专业专家不得少于技术和经济方面专家总数的2/3。

  评标专家一般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招标人也可以直接邀请相应专业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以及境外具有相应资历的专家参加评标。

  投标人或者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评标委员会。